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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新能源場站調峰優先調度原則:分布式光伏和扶貧電站優先調度消納文章來源:光伏資訊 | 發布日期:2021-10-08 | 作者: | 點擊次數:
9月30日,山東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發布關于印發新能源場站調峰優先調度原則的通知。通知提到,近年來山東新能源發展迅猛,光伏、風電裝機已分別居全國第一、第五位。但受新能源發電高波動性和外電高負荷輸入的影響,午間用電低谷時段調峰特別困難,今年已出現集中式新能源和10千伏以上分布式光伏全部棄電的情況,現有調峰手段已無法滿足電網運行需要。隨著未來新能源裝機比例的逐漸提高,山東清潔能源消納形勢將日益嚴峻。 根據電網運行實際,為提升新能源消納水平,山東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編制了“新能源場站調峰優先調度原則”(見附件)現予試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水電與新能源處。 分布式和扶貧電站優先消納:對于分布式電站和光伏扶貧電站(不含非扶貧容量),電網企業及電力運行管理機構應保證分布式發電多余電量和扶貧電量的優先上網;但在緊急情況下分布式電站和光伏扶貧電站也應接受并服從電力運行管理機構的應急調度。在日前計劃編制和日內實時調度階段,如預計其他集中式新能源電站實施全部棄電后,電力系統仍無規定的調整能力,可通知分布式電站和光伏扶貧電站參加調峰棄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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